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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加强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提高环境检测数据质量,我厅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组织开展了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社会环境检测机构56家,主要通过能力验证和现场检查,对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能力和水平、质量管理情况、客户反馈情况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被检查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基本具备《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备案的检测能力,全部建立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采取了一定的质控措施,保障环境检测数据质量。因部分机构原始记录或监测报告不完整、不规范,数据可溯源性较差;有些机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运行不到位,仪器设备使用不规范,个别检测机构对方法、标准的理解不到位,导致部分环境检测数据可疑等原因检测结果不合格。 

通过检查,烟台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等17家机构结果为优秀(综合得分85分及以上),山东山川环保技不术服务有限公司等32家机构结果为合格(综合得分60-85 分),青岛郑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结果为不合格(综合得分60分以下)。 

二、有关机构的处理意见 

按照《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试行)》,对7家不合格机构进行处理。删除《目录》中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郑业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对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给予整改3个月处理(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计算),整改期间不可出具环境检测报告。整改结束后我厅将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视为“整改合格”;不通过验收的,在《目录》中删除。 

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要把数据质量做为环境检测工作的“生命线”,高度重视环境检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以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服务环境管理、服务社会民生。上述不合格机构,要向优秀机构学习,不断提高检测人员技术水平,完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争取按期完成整改工作。